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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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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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3g |
0.1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87 |
国药准字H37021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0.1g~0.2g(1~2片),1日3次。儿童每次0.05~0.1g(1/2~1片),1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引起恶心、皮疹等,停药后即可恢复。 |
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吡硫醇。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黄棕色至棕褐色水蜜丸或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