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洛昔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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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洛昔康胶囊

洛索洛芬钠胶囊

规格

7.5mg*10粒

60mg*20粒
生产企业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209

国药准字H20148001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和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用法用量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

骨关节炎:7.5毫克/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天。

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天。

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天。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或遵医嘱。

  2、用于适应症3时,成人一次顿服60mg(1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粒)或遵医嘱

副作用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口服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 (1)胃肠道: 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频率介于0.1%~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 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

(2)血液: 频率超过1%:贫血。 频率介于0.1%~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因素之一。

(3)皮肤病学: 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 频率介于0.1%~1%之间:口炎、荨麻疹。 频率小于0.1%:感光过敏。

(4)呼吸道: 频率少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

(5)中枢神经系统: 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 频率介于0.1%~1%之间:眩晕、耳鸣、嗜睡。

(6)心血管: 频率多于1%:水肿。 频率介于0.1%~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

(7)泌尿生殖系统: 频率介于0.1%~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

(8)过剂量: 因为没有已知的解毒药,所以在过剂量情况时应采取胃排空及支持疗法,有临床试验表明消胆胺可促进美洛昔康的排泄。

据国外文献报道:

  (本项包含不能计算频度的不良反应报告)

  总病例13486例中,报告有副作用的有409例(3.03%)。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会引起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溶血性贫血,故应进行血液检查并发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3)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肾病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发生率不详):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发生率不详)、黄疸(发生率不详):可出现:AST(GOT)、ALT(GPT)和Y-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8)哮喘发作(发生率不祥):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

  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他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以下病症的患者禁止使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因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减少胃血流量,会使消化性溃疡恶化);

  2、严重血液异常患者(有可能引起血小板功能障碍,并使其恶化);

  3、严重肝损伤患者(有肝损伤的副作用报告,并有可能使其恶化);

  4、严重肾损害患者(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等副作用);

  5、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因抑制肾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引起浮肿、循环体液量增加,增加心脏工作量,有可能使症状恶化);

  6、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7、阿司匹林哮喘(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诱发阿司匹林哮喘发作);

  8、妊娠晚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

本品主要成份为洛索洛芬钠,其化学名称为2-[4-(2-氧代环戊烷-1-基甲基)苯基]丙酸钠二水合物。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或粉末。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

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

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显肾疾病患者、使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病人,在治疗初期对上述病人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

4·有很少报道NSAID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症。对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使用本品的剂量不应高于7.5毫克,对中度或轻度肾操作病人剂量可以不减(即肌酸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的病人)。与使用大部分其他NSAID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参数外升高者,大部分情况只是很小和短暂高于正常范围,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

5·对于临床稳定的肝硬化病人剂量可以不减。

6·因虚弱或衰竭病人对副作用耐受较差,故应仔细监护。与使用其他NSAID一样,对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损坏的老年患者,用药应加小心。

7·药物对人驾车和使用机械的能力的影响没做过专门的研究,然而,当不良反应如眩晕和嗜睡出现时,建议限制这些活动。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

  (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

  (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

  (4)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

  (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

  (6)心功能异常患者。

  (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

  (9)高龄者。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应注意抗炎镇痛药的治疗,是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

  (2)本品用于对慢性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时,应以下事项考虑:长期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临床检验(尿检查、血液检查及肝功能检查等),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暂停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还应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治疗方法。

  (3)本品用于急性疾患时,应考虑以下事项:注意须按急性炎症、疼痛及发热程度而给药;原则上避免长期使用同一药物;若有病因疗法,则应采用。

  (4)充分观察患者症状,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时会出现过度降低体温、虚脱及四肢发凉等,因此对伴有高热的高龄者或合并消耗性疾患的患者,应充分注意观察给药后患者的状态。

  (5)本品有可能掩盖感染症,故用于由于感染引起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6)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剂合用。

  (7)高龄者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以最小剂量慎重给药。

  3.其它注意事项:

  有报道,长期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可导致女性暂时性的不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