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洛昔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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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洛昔康片

萘普生缓释片

规格

7.5mg*10s

0.25g
生产企业

苏州威尔森药业有限公司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231

国药准字H10970313
说明
适应症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5mg/天,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应超过7.5mg/天。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一次1片,一日1次,如果症状没有改善,需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2片,一日1次;每片7.5mg。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一次2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一次1片,一日1次;每片7.5mg(参见“特殊人群”)。

口服。成人一次 0.5g ( 2 片),一日 1 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常见:贫血。少见:血细胞计数失调、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参见c部分)。2.免疫系统失调:罕见:过敏性/过敏样反应。罕见:情绪障碍、失眠和做恶梦。3.神经系统失调:常见:轻微头晕、头痛。少见:眩晕、耳鸣、嗜睡。罕见:混乱。4.眼部失调:罕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5.心脏失调:少见:心悸。6.血管失调:少见:血压升高、潮红。7.呼吸道、胸廓和纵膈系统失调:罕见:个别患者在服用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发作。8.胃肠道的:常见: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症状、腹痛、便秘、胀气、腹泻。少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口炎。罕见:胃肠道穿孔,胃炎、结肠炎,消化性溃疡、穿孔或胃肠道出血有时会比较严重,特别对于老年患者。9.肝胆系统失调:少见: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罕见:肝炎。10.皮肤和皮下组织失调:常见:瘙痒、皮疹。少见:荨麻疹。罕见: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血管性水肿、大疱反应如多形红斑、感光过敏。1`.肾脏和泌尿系统失调:少见:肾功能指标异常(如血清肌酐或尿素升高)。罕见:肾衰。12.全身系统:常见;水肿包括下肢水肿。

常见报道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恶心、周围的浮肿(轻微),耳鸣及眩晕。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1.妊娠或哺乳者(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对药物活性成份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成份已知过敏者或对乙酰水杨酸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过敏者。对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有消化性溃疡再发史的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者。5.非透析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6.胃肠道出血。脑出血或其它出血症的患者。7.严重的未控制的心衰。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8.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9.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成分

美洛昔康。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有食管炎、胃炎和/或消化性溃疡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先确保治愈这些疾病。有这类病史的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应定期注意这些疾病的复发可能。2.-有胃肠道症状或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应监测消化道不适的症状,特别是胃肠道出血的可能。3.与使用其它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可在本品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个别情况下是致命的,可伴或不伴先兆症状,患者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史。对老年患者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的后果更为严重。4.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停止使用本品。5.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慎用。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