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同仁堂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83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降火,除痰止嗽。用于肺热痰盛引起的咳嗽气逆,痰黄粘稠,咽喉疼痛,大便干燥。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前胡、桔梗、天花粉、法半夏、陈皮、栀子(姜炙)、浮海石(煅)、枳实、熟大黄等18味。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大蜜丸;气清凉,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咯吐不爽,身热,口干欲饮。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