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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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除疤膏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Ⅰ)

规格

50g

250ml:7.49g(总氨基酸)
生产企业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09

国药准字H36022078
说明
适应症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副作用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禁忌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成分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