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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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除疤膏

肠内营养混悬液(TPF)

规格

每支装50g

1.5kcal/ml*500ml
生产企业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08

国药准字H20030011
说明
适应症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能全力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 (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能全力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能全力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能全力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

副作用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使用能全力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禁忌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4.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成分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性状

除疤膏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能全力为灰白色至微黄棕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