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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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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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95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成分 |
锁阳、肉苁香(蒸),制巴戟天,补骨脂(盐炒),菟丝子,杜仲,八角茴香,韭菜子,芡实,莲子,莲须,煅牡蛎,龙骨,鹿角霜,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知母,黄柏,牛膝,大青盐。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3、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