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17 |
国药准字B200204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肾虚滑精,腰膝酸软,眩晕耳鸣,四肢无力。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肺,益肾。用于肺、脾、肾虚弱所致的慢性咳嗽缓解期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期间禁服。 |
成分 |
锁阳、肉苁蓉(蒸)、巴戟天(制)、补骨脂(盐炒)、菟丝子、杜仲(炭)、八角茴香、韭菜子、芡实(炒)、莲子、莲须、牡蛎(煅)、龙骨(煅)、鹿角霜、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知母、黄柏、牛膝、大青盐。 |
黄芪 、刺五加浸膏 、白术 、五味子 、防风 、 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