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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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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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0.3g*10片*5板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38 |
国药准字Z520204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锁阳、肉苁香(蒸),制巴戟天,补骨脂(盐炒),菟丝子,杜仲,八角茴香,韭菜子,芡实,莲子,莲须,煅牡蛎,龙骨,鹿角霜,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知母,黄柏,牛膝,大青盐。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片心显淡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3、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5.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6.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7.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8.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9.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