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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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福昔明片

酮康唑乳膏

规格

0.2g

10g/支
生产企业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030

国药准字H20064181
说明
适应症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膜泻综合症、夏季旅泻、旅行者胞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

(0.5-1片),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药后可

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 但症状可迅速消退。极少数出者可能出现尊麻疹样皮

肤反应。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灼烧感、皮肤刺激、局部湿疹。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禁忌

1.对利福昔明或利福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脂、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至暗红色。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过度频繁使用可引起灼烧感、红肿、停药以使之消退。 15.本品意外服用无害,但基于安全考虑应咨询医生。 16.为防止因长时间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停药后出现反跳现象,建议在早晨持续小剂量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随后需要2-3周以上时间,逐渐停止类固醇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