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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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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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5g*6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47 |
国药准字H20090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膜泻综合症、夏季旅泻、旅行者胞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
本品主要适用于: 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 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 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 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 6.儿童百日咳。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 (0.5-1片),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 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 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
副作用 |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药后可 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 但症状可迅速消退。极少数出者可能出现尊麻疹样皮 肤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
禁忌 |
1.对利福昔明或利福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化学名称:(2R,3S,4S,5R,6R,8R,9R,10R,11R,12S,13R)-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羰基)氧]-13-乙基-9-羟基-2,4,6,8,10,12-六甲基-5-[(3,4,6-三脱氧-3-(二甲胺基)-β-D-木-己吡喃羰基)氧]-14-氧杂十四元环-6,9-氧-1,9-二酮环11,12-碳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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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至暗红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