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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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福昔明片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

0.2g

50mg*18袋(言净欣)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052

国药准字H20066463
说明
适应症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膜泻综合症、夏季旅泻、旅行者胞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

(0.5-1片),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剂量10-15mg/kg/日,分3次服用,应用3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4次,连用7天。临床推荐剂量见下表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药后可

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 但症状可迅速消退。极少数出者可能出现尊麻疹样皮

肤反应。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1.对利福昔明或利福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成分

该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至暗红色。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