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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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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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支装2ml |
生产企业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22 |
国药准字Z220221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清热解毒,利湿消肿。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肺炎,胆囊炎,阑尾炎,痈疖脓肿及手术后感染,亦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2g(2袋),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袋),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超过7天。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 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 3.胃肠道系统 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 4.皮肤 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5.其它 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利福昔明。化学名:4-脱氧-4"-甲基吡啶[1"2"-1,2]-咪唑并[5,4-环]利福霉素SV。 |
本品为白花蛇舌草经提取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有异物、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得使用。 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3、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4、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