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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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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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5m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8 |
国药准字H200508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祛风止痛。用于瘀血阻滞、风邪上扰所致的偏头痛,症见头部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头晕目眩、或恶心呕吐、恶风。 |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1日:即刻、服药1小时后、2小时后、4小时后各服10毫升,以后每6小时服10毫升。第2日、3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三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成人1次5mg(1粒),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困倦、眩晕、恶心、发烧感、食欲不振、GOT、GPT、γ-GTP、LDH上升等,副作用发生率低,毒性较小,耐受性良好。 |
禁忌 |
出血性脑血管病、阴虚阳亢患者和孕妇禁服。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颅内出血或有此可能的患者[脑血流量增加会使症状恶化] 3、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急性期间病灶部处于代谢障碍状态,伴随非病灶部的血流量增加作用,会导致病灶部的血流量降低] 4、孕妇或者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参见(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 |
成分 |
川芎、赤芍、天麻、羌活、白芷、细辛、菊花、薄荷、防风、茶叶、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利嗪,化学名称为1-[双(4-氟苯基)甲基]-4-(2,3,4-三甲氧基苄基)哌嗪二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辛、微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患者必须慎用 (1)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严重肝功能损伤者会维持高的血药浓度] (2)疑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参见(其他注意)项] (3)震颤麻痹患者[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等)有导致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的报道,所以本品会使症状恶化] (4)处于抑郁状态或有抑郁病史的患者[据报道,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有导致抑郁症的报道,所以本品也会导致症状恶化] (5)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项] 2、特别注意 (1)本品必须用于偏头痛发作(每月发作2次以上)引起日常生活障碍的患者。 (2)由于本品不是缓解头痛发作的药物,因此在本品给药中发现头痛发作时,应根据需要使用头痛发作治疗药(酒石酸麦角胺,无水咖啡因等)。 (3)本品给药要充分观察症状的变化,如果由于头痛发作消失、减轻、患者的日常生活障碍消失,应该中止给药,充分权衡继续给药的必要性。症状没有得到改善时,应停止继续给药。 (4)因为本品会引起困倦,服用该药的患者必须注意不要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工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