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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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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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5mgx20粒x4板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8 |
国药准字H200836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祛风止痛。用于瘀血阻滞、风邪上扰所致的偏头痛,症见头部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头晕目眩、或恶心呕吐、恶风。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1日:即刻、服药1小时后、2小时后、4小时后各服10毫升,以后每6小时服10毫升。第2日、3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三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 2. 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 强直. 静坐不能. 口颌运动障碍. 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4. 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出血性脑血管病、阴虚阳亢患者和孕妇禁服。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成分 |
川芎、赤芍、天麻、羌活、白芷、细辛、菊花、薄荷、防风、茶叶、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辛、微苦涩。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