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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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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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90片 |
275g/瓶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64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骨藤。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