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1g*90片 |
13g*6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64 |
国药准字Z10983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骨藤。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