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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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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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90片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64 |
国药准字Z20054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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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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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骨藤。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