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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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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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90片 |
每片重0.54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64 |
国药准字Z20050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偶见重症皮疹。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偶见重症皮疹。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骨藤。 |
偶见重症皮疹。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色或棕黄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本品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