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9 |
国药准字H20061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 |
支气管炎,胆囊炎,肺炎,鼻窦炎,副鼻窦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胆管炎,中耳炎,猩红热,膀胱炎,尿道炎,淋菌性尿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4g(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
禁忌 |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成分 |
羟甲香豆素。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