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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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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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40mg(以C24H31NO4·HCl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23 |
国药准字H20020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征。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4g,一日3次,餐前服用。 |
成人每日口服3-6片,每次1-2片; 1至6岁儿童每日2-3片,每次1/2-1片; 6岁以上儿童每日2-5片,每次1片;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t<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胃肠道系统:罕见:恶心,便秘。 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和失眠。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悸和低血压。 免疫系统: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
禁忌 |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
对以下患者禁用:对活性成份或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严重的肝功能、肾脏功能衰竭的患者;严重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低输出综合症);1岁以下的儿童。 |
成分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羟甲香豆素,化学名7-羟基-4-甲基香豆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
血压过低的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 由于片剂中所含乳糖,会导致乳糖不耐受患者的胃肠道不适。因此,对于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儿童使用应注意。(参见【用法用量】)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