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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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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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mg |
2ml:40m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498 |
国药准字H10960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 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 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