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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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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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m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498 |
国药准字B200207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解毒化瘀,扶正固本。本品适用于肺癌﹑肝癌﹑胃癌化疗合并用药,具有减毒增效的作用。 1.对早﹑中﹑晚期肿瘤患者的治疗:能有效杀灭癌细胞,抑制肿瘤﹑消除症状﹑促进康复。 2.配合手术治疗:能促进伤口愈合,提高患者机体免疫力,杀灭残留癌细胞,预防转移和复发。 3.配合放化疗治疗:能减轻恶心﹑呕吐﹑白细胞下降等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进一步杀灭静止期癌细胞,有效防止复发转移。 4.急﹑重﹑晚期患者服用:改善各种不适症状,解除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 5.部分患者服用一周后各种不适症状明显减轻或基本好转,多数患者经一至二疗程可达到肿瘤缩小至基本消失。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服,忌与藜芦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虎眼万年青、半支莲、虎杖、郁金、白花蛇舌草、人参、丹参、黄芪、全蝎、蜈蚣。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味苦、酸。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