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喜树碱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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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羟喜树碱注射液

卡铂注射液

规格

5ml:10mg

10ml:50mg
生产企业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896

国药准字H2002018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用法用量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副作用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详情见说明书。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