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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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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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994 |
国药准字Z420215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补养气血。本品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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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白芍、川芎、当归、党参、茯苓、甘草、黄芪、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 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