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醇烟酸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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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肌醇烟酸酯片

大蒜油软胶囊

规格

0.2g

每粒装0.21克
生产企业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086

国药准字 B2002085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健牌、化湿、祛痰。适用于痰浊阻遏所致的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饭后或佐餐服用。

副作用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 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大蒜。辅料为液状石蜡、明胶、甘油、羟苯乙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油状液体;

注意事项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眼部疾患者慎用。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服用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