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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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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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00片 |
0.1g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扬州艾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55 |
国药准字H320259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1-3片),连续服用1-3个月。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贝特。分子式:C2H21ClO4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