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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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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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00片 |
1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55 |
国药准字H201034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1-3片),连续服用1-3个月。 |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1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80mg。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1.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 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 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1. 对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 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辛伐他汀。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 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 中度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可不减少,但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减少剂量,小心使用。 5. 本品宜与食物同服,以利吸收。 6. 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