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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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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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00片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淄博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55 |
国药准字B200203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消食和胃,健脾祛浊。用于湿浊脾滞型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症见神疲懒言、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四肢困重、纳呆腹胀、大便不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1-3片),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 |
麦芽、山药、大枣、赤小豆、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用于湿浊脾滞型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对蛋白质过敏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如服用过量或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