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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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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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0005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927 |
国药准字H13022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法用量 |
1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 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 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4 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251-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