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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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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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41g |
生产企业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19 |
国药准字Z20060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散瘀消肿,润肠通便。对痔疮引起的少量便血,疼痛,肿胀有缓解作用。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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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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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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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