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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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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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g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824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豆蔻(去壳)、干姜、砂仁、荜茇、厚朴(姜制)、罂粟壳、肉桂、枳实(麸炒)、木香、乌药。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辣,略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