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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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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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每瓶装14ml |
生产企业 |
江苏华神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2 |
国药准字Z200644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冻疮。 |
本品的功效是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局部涂擦或包敷患处,一日1-2次(包敷法,每1-2日换药1次)。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含肌醇烟酸酯。 分子式:C42H30N6O12 分子量:810.72 |
本品主要成分是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注意事项 |
1.对合并感染的冻疮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皮肤过敏者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