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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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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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7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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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4 |
国药准字Z440228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本品的功效是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肝素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性状 |
白色乳膏剂。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皮肤过敏者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