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ml: 1万单位 |
0.25g |
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504 |
国药准字H14022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有止眩晕,补气血,通血脉,舒筋活血等作用。可用于高血压病,脑血栓,(脑血栓是在脑动脉粥样硬化和斑块基础上,在血流缓慢、血压偏低的条件下,血液的有形成分附着在动脉的内膜形成血栓,称之为脑血栓。临床上以偏瘫为主要临床表现。多发生于50岁以后,男性略多于女性。)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晕,头胀,头痛,目眩,肢体麻木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偏瘫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 成人 1.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 静脉给药: 成人 1.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 2. 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 儿童 1. 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 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4~6周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1. 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 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 过敏反应较少见。 |
少数病人服用后,有口干、舌燥等反应,故临床热象明显者不宜使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 2 炎性肠病,结肠溃疡,部分性肠梗阻,易感染性。(炎性肠病简称IBD,是一种特殊的慢性肠道炎症性疾病,主要包括克罗恩病(CD)和溃疡性结肠炎(UC)。临床上,炎性肠病患者会表现为反复的腹痛、腹泻、粘液血便,甚至出现各种全身并发症如视物模糊、关节疼痛、皮疹等。本病经治疗可好转,也可自行缓解。但多数患者反复发作,迁延不愈,其中相当部分患者因出现并发症而需要手术治疗。)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天麻蜜环菌提取物,黄芪当归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褐色或棕褐色;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