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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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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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 1万单位 |
0.5g*18粒 |
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504 |
国药准字H20143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 成人 1.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 静脉给药: 成人 1.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 2. 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 儿童 1. 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 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一次1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 |
副作用 |
1. 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 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 过敏反应较少见。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这些病例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药。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羟苯磺酸钙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