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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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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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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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307 |
国药准字Z20043738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养血,化瘀理气。用于急慢性无黄疸型肝炎及肝炎综合症。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1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防寒。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当归、郁金、白芍、桃仁、香附、地黄、五灵脂、柏子仁、陈皮、竹叶柴胡。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