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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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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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4g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009030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