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3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008066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颈椎病,症见: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