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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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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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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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舒筋活络,祛风散瘀。用于风湿骨痛,筋骨疼痛,腰骨刺痛,跌打旧患,小疮肿痛,皮肤痕痒,蚊叮虫咬,舟车晕浪,头晕肚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外用,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活络油为棕黄色的澄清油状液体;气清香而特异。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