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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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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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2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1202063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丸剂。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