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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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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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每片7.5cm×7.5cm,药片重0.5克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脐部,粘贴牢固;一次1片,一日1次。 |
副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禁忌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脐部或脐部周围有炎症或损伤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性状 |
白色乳膏剂。 |
本品为暗绿色或绿褐色圆形药片,置方形医用无纺胶布中间;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4.保持大便通畅。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