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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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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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每片400mg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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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H20160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1.治疗因创伤、外科手术等引起的软组织损伤肿胀。症状如:扭挫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整形手术、静脉曲张、静脉炎、淋巴回流障碍等各种原因所致软组织损伤肿胀。 2.治疗各期内痔、混合痔、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等各种类型痔引起的出血、脱出、疼痛、肿胀、瘙痒等。也可用于痔手术后肿胀、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1、用于创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静脉曲张、静脉炎及淋巴回流障碍等疾患:每日3次,每次2~4片。 2、用于手术:术前1~3天开始服用,每日3次,每次4片,术后连服7天。如病情需要,可继续服用。 3、用于痔疮急性发作:每日3次,每次4片:病情稳定后,每日3次,每次2片。 4、根据年龄与症状可酌情增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禁忌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内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相当于香豆素0.2-0.25mg。 |
性状 |
白色乳膏剂。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效期后不宜服用。 2、勿置于儿童可及之处。 3、平素有胃肠疾患者改为饭后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