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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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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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10mg(相当于舍雷肽酶20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国药准字H200504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用于。1. 缓解由手术﹑外伤﹑慢性副鼻窦炎﹑乳汁淤积等所引起的肿胀。2. 治疗由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所引起的痰液粘稠﹑咯痰困难。3. 也可用于麻醉术后的痰液黏稠﹑咯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0mg(一片),一日3次,餐后整片吞服。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偶见以下不良反应:1. 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2. 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3. 其他:如鼻出血﹑痰中带血等出血症状,以及出现黄疸﹑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AST)﹑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γ-GTP)等上升。 |
禁忌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舍雷肽酶。 |
性状 |
白色乳膏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肠溶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或淡褐色。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