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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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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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1万单位 |
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康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394 |
国药准字H130243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 成人 1.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 静脉给药: 成人 1.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 2. 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 儿童 1. 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2. 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 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口服。一日75mg~160mg,每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 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 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 过敏反应较少见。 |
1.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g/L后出现。 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 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②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③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化学名:2-(乙酰氧基)苯甲酸。 分子式:C9H8O4 分子量:180.16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2)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3)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4)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5)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 (6)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正常; (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8)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低; (9)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7)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