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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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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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112mg |
生产企业 |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圣保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650 |
国药准字H20052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维生素补充剂,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1~3次。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L—抗坏血酸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可使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 (9)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