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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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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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4g |
20ml |
生产企业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19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10克,一日2~3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青黄色至棕黄色的浓缩丸;气芳香,味甘、微苦。 |
本品为粉红色的混悬液,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