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24粒*2板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66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通窍止痛,扩张血管,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及脑动脉硬化症。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九节菖蒲、地龙、川芎、红花、远志(蜜炙)、牛膝、鹿心粉、酸枣仁(炒)、制何首乌、枸杞子、葛根、泽泻、郁金、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