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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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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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10m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36 |
国药准字H200506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禁忌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 |
本品每粒含氯雷他定1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