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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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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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10mg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58 |
国药准字H109704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mg)。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2.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禁忌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